圣保罗总领馆关于中国签证申请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12-30 13:01:43 来源:
一、持外国护照申办中国签证,请携带以下材料来我馆办理:
1、本人护照,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。
2、填写完整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》。
3、本人3*4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。
4、根据申办签证种类的不同,请分别提供有关文件:
(1)申办访问(F)签证:须提供中国邀请单位的邀请信或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等。
(2)申办旅游(L)签证:赴中国旅游的申请人,须提供身份证明、访华日程安排、机票及酒店订单。赴华探亲的申请人,需提供国内亲属的邀请信。
(3)申办工作(Z)签证: 赴中国任职或就业的申请人,须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》(就业许可证书由中国聘雇单位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部门申请办理)或常驻中国代表证书、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,以及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及复印件。赴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,须提供文化部或省级文化厅(局)批准函及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外办签证通知等相关材料。
(4)申办学习(X)签证:须持有接受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证明,即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申请表》(JW201表或JW202表)、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及复印件。
(5)申办记者(J1或J2)签证:须持有中国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。
(6)申办过境(G)签证:须持有前往国家(地区)的有效签证和联程客票。
二、持中国护照办理香港入境许可,请携带以下材料来我馆办理:
1、本人护照,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。
2、本人巴西永久居留证及复印件。
3、填写完整的《香港入境许可申请表》。
4、本人3*4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。
三、注意事项:
(一)本通知列出的签证申请要求并非面面俱到。领事官员可视情况,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文件和资料。
(二)具有双重国籍的巴西公民申请中国签证,请使用巴西护照。
(三)非巴西籍的第三国公民申请中国签证,请提供巴西永久居留证件。
四、其它信息
(一)巴西公民直接入境香港且停留不超过90天,免办香港签证。
(二)巴西公民直接入境澳门且停留不超过90天,免办澳门签证。
(三)持外交、公务护照的巴西公民临时赴华访问不超过30天,免办中国签证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圣保罗总领事馆